党团工作

学生会成员退出机制(试行)

时间:

2023-11-02 来源: 国际商学院 作者: 国际商学院

 

  总则

  为了加强学生会自身组织建设,充分调动、发挥各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以便更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促使学生会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方向发展,特制定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国际商学院学生会退出机制。

  学生会作为一个为广大同学服务、无私奉献的有序组织,为保证学生会良好风气、风尚,除正常退出时间——每新学年纳新换届结束外,若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会干部、干事退出学生会。另外,学生会有权遣退学生会成员。

  一、退出类别

  1. 自愿辞职:

  指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团长(组长或队长)、干事未犯错误但因某些自身原因自愿申请退出学生会的情况 。

  2. 遣退:

  学生会有权强制要求具有以下行为的学生会成员退出学生会:

  1)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

  2) 在校内外日常生活不检点,语言不雅观,与他人发生争吵甚至漫骂,严重影响学生会形象者;

  3) 故意损坏学生会公物,破坏学生会形象,玷污学生会荣誉者;

  4) 在校内外以学生会名义违法乱纪,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

  5) 学生会会议与集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部长例会、部门例会)多次无故缺席者;

  6) 对于主席团下达的任务或部门内部任务屡次拖拉不完成,对待工作消极懈怠者;

  7) 缺乏集体荣誉感,自由散漫,影响学生会日常工作正常进行者;

  8) 没有团结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或严重破坏学生会团结者;

  9) 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不知改正者。

  3. 引咎辞职:

  指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团长(组长或队长)、干事在执行重要事务过程中,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事故的成员,应引咎退出。

  4. 任满离职:

  指主席团成员、部长、副部长团长、团长(组长或队长)、干事期满离任,各职位任期均为一年,期满后不参与竞选者自动视为期满离职。

  二、退出流程

  1. 自愿辞职:

  由本人填写退出申请表,给出详细说明及充分理由(不少于800字),在所属部门先进行协商,经主席团以及指导老师讨论审核,审核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正式退出。

  2. 遣退:

  由主席团或部长填写申请表及遣退理由,经本人签字,由主席团以及指导老师讨论审核,审核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正式退出。

  3. 引咎辞职:

  本人填写申请表交由主席团以及指导老师讨论审核,审核通过后三个工作日内正式退出。

  4. 任满离职:

  各职位任期均为一年,期满后不参与竞选者自动视为期满离职。

  三、本退出机制解释权归国际商学院学生会所有

  注:

  1. 以上所有情况以及其他未列举情况最终需由主席团以及指导老师讨论决定;

  2. 自愿退出需在第一学期第十五周之后方可提出退出申请,其他情况可随时提交申请。申请表由秘书处存档;

  3. 自愿申请退出的成员,以及被遣退的成员,离会时,上交有关工作证件,并不给予第二次入学生会的资格;

  4. 原则上要求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及其他社团负责人在任期满之前不允许离任,学生会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驳回当事人的辞职申请并进行劝留,但有以下情况者学生会予以准许退部:

  1) 因课程安排,不能保证自身工作正常进行者;

  2) 对学生会事业失去热情,不再具有积极奉献精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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